1—2月厦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全省第一
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今年1-2月,我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6.97亿元,同比增长43.9%,增速位列全省首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7.7个百分点。
据介绍,在“留厦过年”、援企稳岗等系列“组合拳”的推动下,今年1-2月,我市限额以上企业实现零售额234.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8%,高出全省限额以上平均水平27.8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实现零售额263.2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7%,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个百分点。
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快速增长,体育娱乐用品类、化妆品类商品均实现同比倍增,其中化妆品类零售额增长3.53倍。居民汽车消费需求明显释放,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0.47亿元,同比增长83.1%,新能源汽车销售占全省比重达45.1%。在酒店餐饮业方面,我市限额以上住宿业实现营业额7.86亿元,同比增长24.8%;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3.4亿元,同比增长55.5%。网络零售实现强势增长,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84.18亿元,同比增长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