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首台技术装备 最高可获500万元政府补助
2021年度厦门市企业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开始申报,补助分为两类,分别是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研发首台(套)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研发首台(套)具体补助标准为,企业生产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已经参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投保并已获得国家支持的,按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生产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的装备产品,按照这些规定给予支持:属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按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属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按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应用补助标准为,对经认定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名单》的装备产品,按照下列规定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属于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6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属于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的3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