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群众赛事有奖励,最高10万元!

厦门体育 2021-03-18 22:01:52

2021-03-18 22:01:52

@厦门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企业

2020年度

厦门市社会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

申报开始啦!

最高可获得10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9日—30日

申报条件

㈠申报人为在厦门市注册登记的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企业。

㈡赛事性质为面向广大市民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㈢拟申报赛事活动举办前已向市体育局进行备案。

㈣一个赛事活动仅能有一个申报人,申报人可为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或执行单位。

㈤一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赛事活动。

㈥申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申请材料

㈠赛事活动信息摘录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

㈡申报赛事活动本年度是否获得市级财政经费支持的情况书面说明。

㈢赛事活动方案和评分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㈣申报人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㈤申报人为企业的,需提供信用记录,信用记录应为在申报期间从“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无效。

㈥申报人为社会组织的,需提供2019年度的年检合格报告证明和2020年年检承诺书。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3。

㈦申报人为执行单位的,应提供针对赛事活动与主承办方签署的协议复印件。

㈧申报人应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所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一致。

㈨请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标上页码,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未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奖励标准

一等奖4名,奖励金额10万元;二等奖6名,奖励金额8万元;三等奖10名,奖励金额6万元。以评审小组对赛事活动的综合评审得分进行排名。

申报评选流程

㈠递交材料:须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于申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报送至市体育局群体处(思明区体育路2号厦门市体育局大楼11楼1101),咨询电话:0592-5339338。

㈡项目评审:市体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打分。

㈢获奖公示:评审结果和获奖情况在市体育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㈣提交票据:获奖申报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正规票据提交市体育局群体处,票据信息如下:

1.抬头:厦门市体育局;

2.项目:2020年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奖励;

3.金额:以实际确定的获奖金额为准;

4.付款信息:收款人须与申报人信息一致;

㈤审核拨款:经财务审核完成后拨付奖励金。

厦门市体育局

2021年3月18日

(记者: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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