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累计发放15亿元中央专项资金 助力住房租赁项目建设
厦门市是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示范城市之一,获得每年8亿元、3年共24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记者从市住房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累计发放15.23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42个住房租赁项目建设。
湖里区江头街道后埔社区发展中心是利用村集体发展用地,建设的一处面向白领的长租公寓,共建有1100套住房,2018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就赶上了好的政策,被纳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之列,一共获得了6500万元的资金支持,由于项目的建设资金很大一部分要靠村民集资入股筹集,中央财政资金的注入,很大程度降低了村民出资比例、缓解了建设资金压力。有了充裕的资金保障,后埔发展中心进展顺利,目前已经进入内外装修阶段,今年上半年就将建成投用发挥效益。
湖里区江头街道后埔社区党委书记 叶建力:项目的建安工程差不多2.1亿元,中央这笔资金投入等于承担了我们这个项目将近三分之一的建设工程的资金。
根据政策,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的住房租赁项目,包括新建、改建、盘活和运营项目四大类,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并按照进度情况分笔拨付。以新建项目为例,分多层、小高层和高层建筑,分别给予每平方米不高于700元、1000元和1200元的补贴,其中,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的,每平方米再增加300元的建安成本补贴。这笔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也成为租赁住房项目推进的“加速器”。
厦门特房筼筜开发公司经营部经理 华莹:我们这次在报计划的时候,是四月三十号地下室要满足“正负零”的条件,因为要尽快促进这个工程进度,然后拿到我们的央补资金,所以我们现在是在三月十几号就满足了地下室“正负零”的要求,那我们就可以申请第二笔的央补资金了。
截至目前,厦门市已征集奖补项目42个,租赁房源3.6万套(间),建筑面积145.07万平方米。已完成试点专项资金审批17.36亿元,实际拨付15.23亿元,其中11个新建项目补贴总额达到6.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