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费者满意度 厦门居全国第三

厦门日报 2021-03-15 09:23:29

2021-03-15 09:23:29

3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0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测评结果显示,2020年度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9.32分,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值得一提的是,厦门以84.20分的成绩位列第三,较2019年度排名又前进了一位。

报告主要从“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等维度对100个城市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显示,2020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9.32分,相比于2019年度测评综合得分提升2.3分,相比于2018年、2017年则分别提升5.64分和7.57分。

据了解,中消协自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2018年以后,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和指导下,此项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本次测评的100个城市主要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高的城市。测评得分排名前10位的城市依次为:杭州市(86.67分)、南京市(86.08分)、厦门市(84.20分)、青岛市(84.17分)、吴忠市(83.81分)、上海市(83.65分)、苏州市(83.35分)、烟台市(83.11分)、常州市(82.97分)、无锡市(82.86分)。

对比近三年测评结果来看,厦门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稳中有升,消费环境日趋良好。2019年4月,中消协发布的2018年度全国7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厦门在消费供给、供给丰富性、分布合理等指标体系中表现较好,得分74.8,位居全国第五,在福建省入选的城市中位居第一;2019年厦门以81.48分的成绩位列第四。

记者采访了解到,去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消保组织迅速行动,超常规建立应急机制,超强度履行监管职能,妥善处置酒店退款投诉及其他涉疫投诉,从重从严从速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扰乱市场秩序各类违法行为,及时稳定了市场秩序,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组织开展促消费回暖系列活动超过1200场,为全市2000多家商家门店发放电子消费券超过100万张;开展“温暖消费体察评议”“诚信兴商放心消费”“放心消费承诺”等活动,持续向社会输出安全、放心消费理念,提振了消费信心,助力了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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