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会展名城 《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今起施行
【核心提示】
厦门是中国最早布局发展会展业的城市之一,经过多年培育,会展业已成为厦门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环境和发展成效得到国内外会展业界的高度肯定和赞扬。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全票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结合厦门实际,促进会展业发展,规范会展业市场秩序,通过立法赋能,有力推动我市国际会展名城建设。
作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会展业在高端产品展示交易、高端技术交流合作、高端要素融合互动以及高端服务业态发展等方面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备受关注,已成为城市提升区域带动力和综合实力的重点领域。推进会展业立法,对大力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文化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突出地方特色 固化成熟经验
会展业,已是厦门一张靓丽名片。这些年,厦门多次荣获“中国最具竞争力会展城市”“中国十大会展城市”“中国最具创新力会展城市”“中国最佳会议目的地城市”等荣誉称号,还成功举办了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G20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议等多场高端大型国际会议及投洽会、石材展、工博会、佛事展、文博会等各具特色的大型经贸专业展览。
“作为国内外知名的会展目的地,我市会展要素日臻成熟,会展环境和发展成效得到业界高度肯定。”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永茂直言,但是,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我市会展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比如产业融合度不高、缺乏高端专业人才等,“《厦门经济特区会展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对于贯彻落实市委精神,消除会展业发展障碍,促进和保障我市会展业健康发展,加速打造国际会展名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说,最终出台的这部《条例》,围绕我市会展业发展亮点和城市产业发展特点,突出了厦门地方特色,固化了过去多年我市在会展业方面的有益探索和成熟经验,适应我市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我市是对台工作的前沿城市,两岸特色展会较多,为突出会展业两岸特色,《条例》还设置了两岸会展业融合发展的相关条款。比如,发挥厦门工业博览会(台交会)以及其他重大涉台交流合作平台优势,积极推动两岸在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平板显示、计算机、软件信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领域开展行业交流合作。
《条例》还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我市会展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寻找突破口,推动会展业的发展。比如,《条例》简化了会展活动的安全许可程序,明确会展活动面向社会公众且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1000人以下依法不需要申请安全许可的,举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活动举办前向公安机关告知会展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内容以及组织方式。
厘清政府职责 强化政策支持
第十九届中国厦门国际石材展览会现场。市商务局(会展局)供图
会展业具有信息流、技术流、商品流和人才流高度汇集的特征,对经济的拉动效应明显,促进会展业发展,符合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利于提升城市竞争力。因此,厘清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政策支持力度,为会展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是立法的重点和难点。
职责方面,横向上,规定市政府建立会展业议事协调机制,协调会展业发展以及会展活动的重大事项。纵向上,明确市、区两级政府,会展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理顺会展业管理体制。同时,细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会展业发展提供的具体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此外,《条例》加强了规划引领,规定市政府应当将会展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育,明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政策措施,培育和引进大型会展企业,鼓励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会展业;加强国际化培育,支持境外机构依照规定独立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会活动,鼓励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企业建立海外联络机构和营销网络参与国际竞争;明确市政府和各部门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的职责,规定市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组织行业会展活动,各部门应当推动优势产业、重点产业与会展业融合发展,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支持配合举办行业会展活动,带动产业发展、项目引进和培育;建立重大会展活动综合保障机制,保障会展活动正常进行。
资金服务人才 全方位保障支持
2019海峡两岸经贸论坛会场。市商务局(会展局)供图
如何进一步做强会展产业品牌、提升会展产业竞争力?《条例》从资金、服务、人才等多方面着手,全方位多举措加强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
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是提升会展业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数字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条例》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从三方面加强资金保障。
《条例》明确市政府应安排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会展举办、品牌会展引进与培育、会展业与相关产业联动、会展业宣传推广、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条例》鼓励社会化,支持社会资本设立面向会展业的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本地会展业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政府设立的市产业引导基金予以支持。
《条例》加大会展招商奖励力度,规定市会展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会展招商奖励政策,按照规定对引进知名会展企业和重大会展活动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服务方面,《条例》从知识产权保护、会展活动安全许可、通关便利、停车保障等方面强化保障。比如,完善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规定举办单位依法做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大会展活动举办单位应在会展现场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服务,配合、协助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提供通关便利和停车便利等,规定会展活动期间,场馆配套停车泊位不足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会展场馆周边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会展业的发展,离不开会展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条例》参考其他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了人才保障。规定相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会展人才使用评价机制,制定会展业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政策。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结合会展业发展需求,设置会展业相关专业,与国内外知名会展院校进行交流合作,培养会展业专门人才。鼓励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会展人才,所产生的中介费、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费用,按照规定在成本费用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