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伤人也要管!我国推进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综合试点
野生动物伤了人怎么办?如何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统计评估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研究部署防控综合试点。
去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项执法检查报告。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关志鸥作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该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国家林草局对近5年来野猪等野生动物伤人、损害农作物或其他财产的情况进行了统计评估。对商洛野猪泛滥、青海棕熊伤人、云南亚洲象致人伤残及财产损失等重点案例,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科学开展种群猎捕调控、事先主动预防、事后充分补偿、研究生态移民及转产激励机制等工作思路。
国家林草局在河北、山西、福建、江西、广东、陕西等地启动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在云南启动致害严重的野象个体活捕转移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防控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的有效模式。
报告指出,目前部分区域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日趋严重,不少地方重视不够,没有依法采取预防措施和制定补偿标准、办法,甚至将保护野生动物与猎捕调控种群对立起来,没有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报告提出,我国将综合施策防控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指导河北、山西、 福建、江西、广东、陕西推进野猪危害防控综合试点,指导云南抓好致害严重野象个体转移项目。调查评估野生动物生境容量,科学规范推动猎捕调控活动,探讨设置隔离设施、引进天敌、监测预警等主动预防措施。指导督促地方尽快依法出台补偿标准办法,创立有效防控、合理补偿模式并逐步推广,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