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业企业技改最高可获千万元补助

厦门日报 2021-02-27 08:56:06

2021-02-27 08:56:06

新修订的《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下个月起实施,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个最高补助达1000万元,在我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都可申报。昨日,市工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政进行解读。

此前,去年我市有172家企业的181个项目获得技改奖励资金12364万元,485家企业的514个项目获得技改补助资金29530万元。

据悉,为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技改补助、技改奖励、技改服务基金等技改政策,扩大政策知晓范围,下一步,市工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深入生物医药港、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同安工业集中区、火炬翔安产业园等工业园区召开政策宣讲会。

技改范畴更广 设备认定更全面

和原来的法规相比,《细则》涵盖的技改范畴更广,除我市新引进企业的初始投资项目外,现有企业的改扩建、迁建等增资扩产均属技改投资范畴(项目实施地需在厦门市辖区范围内)。新引进企业初始投资项目完工投产后的再投资项目(项目已核准或备案为技改项目)可认定为技改投资项目。

技改的设备认定更全面,主要包括生产、检测、研发设备购置;自制设备、融资租赁设备;直接运用于生产活动的工业软件、智能制造控制系统等技术性投入。其中,自制设备应制成成套、成台设备(不含设备维修),投入按制成设备所采购原材料(配件)投入计算。同一技改项目需在开工后三年内完工投产。

包括三项补助 新增事前补助基金

《细则》包括三项补助,除了事后补助的技改补助资金、技改奖励资金外,今年还新增了事前补助的技改服务基金。其中,技改补助资金的标准为,对上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含技术投入)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年度给予不超过设备投入10%的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最高1000万元;技改奖励资金主要为,对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后给予设备投入5%的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技改服务基金采用贷款融资或股权投资方式进行融资支持,用于企业的设备购置、厂房改扩建等固定资产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获得技改服务基金支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技改奖励资金(二选一)。

技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机器换工、智能制造。支持传统产业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产能扩张,以及工业强基、绿色制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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