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十五条措施
日前,市人社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扩岗留工稳就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通过继续降低社保费率、实施稳就业奖补、加强灵活就业人员保障等举措,助力企业稳定生产。
通知中明确,我市将实施援企稳岗行动。继续降低社保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为助力企业稳生产,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并在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优化服务、保障用工方面,我市将支持企业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在加强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方面,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缴交社会保险。同时,我市将做好失业人员帮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稳定就业3个月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2021年内可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经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