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摆拍”短视频应整治
如今的短视频平台上,一些“社会事件”或“感人事迹”在大范围传播引发广泛讨论后,被发现实为“摆拍”。“家长给老师送锦旗,锦旗上写‘教啥啥不行,叫家长第一名’”,这个吸引眼球的视频,想必不少人都在各大短视频平台刷到过。而后经排查,此视频为网友自导自演的虚假视频。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曾经广为流传的“外卖小哥送餐返回后发现车辆被偷,在路中坐地失声痛哭”“考上清华大学之后跪谢父亲”“广东夫妻办完离婚手续之后妻子晕倒丈夫冷眼离开”等等,均为“摆拍”短视频,涉及到民生、教育、社会治安、道德伦理等领域。
这些“摆拍”短视频,善于拿“人性善恶”或者“极端现象”做文章,很容易击中用户内心深处的情感软肋。于是,用户在情绪化的状态下信以为真,积极转发扩散,令“摆拍”视频占据公众视野,收割用户流量。当然“摆拍”翻车后,除了遭到公众谴责,还毫无例外被有关部门处罚。
短视频是一种互联网内容传播方式,随着移动终端普及和网络的提速,短平快的大流量传播内容逐渐获得各大平台、粉丝和资本的青睐。近年来,随着网红经济的出现,短视频行业竞争进入白热化。据统计,目前短视频用户规模已接近9亿,但“野蛮生长”特征明显,乱象频生。
在没有特别标示的情况下,发布“摆拍”短视频,故意让人信以为真,不管动机如何,是否出于盈利为目的,事实上已践踏诚信准则,愚弄万千受众,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浪费公众宝贵精力。而发布者却可以收获更多关注,进而收割点击率。
整治短视频“摆拍”乱象,仅靠道德谴责、舆论呼吁以及轻微的处罚,还远远不够。监管部门有必要与时俱进,不妨出台短视频强制分类标示制度。让各大平台将短视频细化分类,并清楚标示。如:可以分成新闻事实、视频监控、艺术创作、表演“摆拍”等类型,用户在平台发布时,应当清晰标示该短视频所属类型,让受众心中有数,以免误读、误会、误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与此同时,必须制定更为严厉的惩处办法,厘清平台方和发布者的责任义务,让发布者依规标示短视频类型,使平台自觉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不让类型标示不清的短视频传播扩散。只有这样,“摆拍”乱象才能有效治理,短视频行业才能健康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