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手机入校,这个管理细则走心了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老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孩子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无需赘言,对于学校管理来说,中小学生携带手机不仅会影响个人健康与学习状况,而且难免会破坏课堂纪律、干扰他人学习,因此始终都是管理的重点。对此,多数家长都表示支持。有媒体曾对2012名受访者进行调查,结果显示,76.4%的受访者支持幼儿园和中小学禁手机,参与调查的受访者中,83.5%的人是幼儿园或中小学学生家长。
中小学生不应该携带手机早已是社会共识,基于这样的背景,教育部此次“通知”的最大看点,不在于亮明这样的态度,而在于明确了相关的管理细则——相比起“一刀切”式的管理,细致入微的各项规定更值得送上掌声。
现实生活中,虽然多数家长都反对孩子过度使用手机,但很多时候却不得不把手机交给孩子。究其原因,有些老师习惯于在手机上布置作业,有些作业需要借助手机来完成,还有一些打卡签到、安全教育等内容,更是离不开手机。问题是,一旦孩子有了理直气壮使用手机的理由,难保不会将手机另作他用,而家长又很难对此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从这种角度来看,叫停老师布置手机作业,无疑颇具针对性与必要性。这一规定虽然剑指学校老师,但因此产生的影响却在家庭内部——只有消除了孩子使用手机的理由,才能便于家长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孩子使用手机,避免孩子沉湎其中。
毋庸讳言,有些家长之所以允许孩子携带手机上学,确实存在着某些客观因素,比如家庭情况特殊、或是上学路途遥远等。对此,“通知”并没有简单“一刀切”,而是明确了基本使用原则: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如此,既可以满足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也可以避免学生自作主张甚至瞒天过海。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并没有止步于管理,而是致力于满足“确有需求”者的需求。“通知”明确要求,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手机首先是通讯工具,这也是绝大多数家庭为孩子配备手机的主要目的。如果学校内部能够满足学生与家长及时沟通的需求,相信多数家长都不会再为是否给孩子配备手机而纠结。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学校与家之间的距离中,如何满足学生与家长沟通的需求?这一点,对于那些上学路程较远的孩子来说,无疑显得格外重要。以此而论,“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颇具现实意义。城市框架越来越大,道路状况越来越复杂,只有消除家校之间的“盲区”,才能使家长确信,为孩子配备手机“有百害而无一利”。除了“探索具备通话功能”之外,“电子学生证”也不妨考虑增添即时定位功能,最大限度消除家长对孩子安全的担忧,以此来阻断手机进入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