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缴纳罚款 强制执行时罚款翻倍

特区新闻广场 2021-02-02 21:54:47

2021-02-02 21:54:47

在交通运输违法案件中,一些违法当事人因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不去缴纳罚款。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不及时缴交罚款,超期后将按日加处3%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原来的罚款金额。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罚款,就因此从5万元变成了10万元。

2019年1月,交通执法人员在湖滨北路附近,查获了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大客车。这辆大客车是一家大型商超向汽车租赁公司租用的,用来接送顾客,每趟行程550元。但这辆大客车没有《道路运输证》,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也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而且,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这辆车已经是一年之内,第二次因为“非法营运”被查处了。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法制科 张贻:认为它在一年当中,出现了两次同样的违法行为,所以按照我们的裁量权,就是要对它进行加重处罚的,就对(车辆所属企业)进行了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但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却拒不缴交罚款。随后,交通执法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已经超过缴款期限,在强制执行时,这家企业还要被追加罚款。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法制科 张贻:我们的法律规定的话,按照处罚金额每日可以加处3%的罚款,来进行加处的,所以说这个5万元最后就变成了10万元,也是我们近几年行政处罚的案件当中,申请强制执行金额最大的一个案件。

据了解,去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共有78件,涵盖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等多种案件类型,共执行到位金额38.9万余元。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法制科 张贻: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时候,还是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如果不执行这个行政处罚的话,就会产生加处的罚款,如果是对行政处罚不服,我们建议行政相对人,采用比较理性维权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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