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建议:探索多领域协同立法 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
昨天(26日),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过程中,厦门代表团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两院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实现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突出完善立法机制”一节中,特别提到,厦门、漳州、泉州、龙岩4地市人大常委会共同起草、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通过建立多地协同立法机制,解决跨区域生态保护问题。在厦省人大代表们纷纷点赞这一做法,认为这是一次打破“行政边界”,用法治引领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益探索。建议进一步拓展多地协同立法内容,对于跨区域大气污染、生态补偿制度等,也可以从资金支持、制度保障等方面,寻求机制突破。
省人大代表 谢英挺:福建省一直是生态强省,如果能够对于山体、水体等方面的生态环境加强保护,探索一些生态补偿机制,包括一些生态立法工作推动的话,有利于整个福建省的生态建设。
作为备受关注的立法新尝试,代表们建议,“协同立法”还可以运用到经济金融领域。郑金泉等来自企业的代表建议,建立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用法治提升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和竞争力。
省人大代表 郑金泉:比如说(上市企业)破产的办理退出机制,再比如说《劳动合同法》,合同执行、跨境贸易等,未来可以从人大的协同立法(着手),助推福建高质量发展超越。
在审议两院报告时,代表们充分肯定两院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取得的成效,同时,代表们特别关注诉源治理问题。代表们建议,要加强制度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探索通过调解、仲裁、公证等多元协调的非诉讼解决机制,破解“案多人少”等问题。
省人大代表 高晨霞:“执行难”问题的破解,我建议执行环节的诉源治理,从法律纠纷的诉讼往前推,在诉讼调解过程中,能够化解后边的诉讼案件。
省人大代表 苏国强:我们现在强调是诉讼和调解的对接,我建议是能不能调过来,就是调解和诉讼的对接,真正把法院作为公平正义和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把大量的民事经济上的纠纷用多元纠纷的化解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