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明年1月23日召开!会期三天半!

新福建 2021-01-21 19:37:59

2021-01-21 19:37:59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3日在福州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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