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昨晚(15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指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自觉加强自我防护措施,严控聚集性活动,倡导留厦过年。
公告就加强我市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七项措施:
一、强化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自觉加强自我防护措施,外出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
二、强化公共场所管理。严格落实“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引导市民保持社交距离。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继续执行景区预约常态化管理。
三、规范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包括电梯在内的交通工具的乘客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乘坐。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企业年会、尾牙聚餐以及各类大规模群体性聚餐活动。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五、倡导留厦过年。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厦、非必要不出境,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六、强化社区排查管控。居委会(村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返厦人员主动报告、登记,认真做好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
七、强化责任与检查。各区、各部门要对本公告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公告明确,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1年3月31日。后续本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