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整治浪费行为,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禁止播出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浪费行为的有权投诉举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20年12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批示精神,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立法举措。
受讲排场、比阔气、爱面子等不良风气和不理性、不文明消费习俗的影响,餐饮浪费问题一直存在、时常反复,成为一个顽疾,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十分必要。
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粮食供求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需要在重视粮食生产的同时,高度重视防止粮食浪费,把粮食生产和防止浪费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需要通过立法整治浪费行为,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餐饮浪费不仅意味着食品、食物、粮食本身的浪费,更意味着所投入的水、土地、能源以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无效消耗。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对于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餐饮浪费表现为对食品、食物、粮食的浪费,涉及食用、销售、加工、储运、收获等多个环节,需要从立法、监管、技术、引导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治理。其中,立法具有统领性,可对各环节各方面防止浪费作出制度性安排。应该通过专项立法和粮食安全保障法等相关立法相结合的办法,统筹推进制止餐饮浪费的制度建设,将近年来我国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从而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节用裕民,节俭兴国。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把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运用法治力量引领形成正确价值观,必将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