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孕妇“寄血验子” 夫妻俩被处行政处罚

特区新闻广场 2020-12-25 22:07:37

2020-12-25 22:07:37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也禁止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但还是会有少数人,为了提前知道胎儿性别,选择采血寄送到境外做检测,这给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的黑色产业链提供了市场需求。去年,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部门对非法组织孕妇“寄血验子”的一对夫妇做出行政处罚。近期,思明法院依法对这起行政处罚裁定予以强制执行。

根据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部门调查查明,从2015年5月开始,黄某、林某夫妇非法组织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经核实相关证据,截至2017年12月底,黄某、林某夫妇共组织了386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并导致至少7名孕妇在得知胎儿性别后选择终止妊娠。每名孕妇“采血验子”的费用是3500元。两年多时间,黄某、林某共计获违法所得135万多元。

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副科长 刘艺坚:妻子黄某主要是做采血的工作,她一般是跟孕妇联系,到指定的地点去采血,他们采血一般是在自己的一个小车里面,那他的丈夫林某,是寄送血样,还有跟深圳的中介联系。

根据《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第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2019年7月25日,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部门依法对黄某和林某做出行政处罚,没收两人的违法所得,并对两人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30000元。由于黄某和林某在法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部门向思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思明法院依法查封了黄某、林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等,并对两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每个生命都来之不易,如果仅仅是为了提前知道新生儿的性别而选择“寄血验子”,这种行为是涉嫌违法的。境外检测机构的资质是否合格、检测报告的真伪、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多少……这些环节都脱离了监管。妊娠妇女盲目选择将血液寄往境外机构进行检测,一旦出现误诊,孕妇的维权之路也将十分艰难。我们也希望借由这起行政处罚案件,给所有正在孕育生命的妈妈们做个提醒,用平和、喜悦的心情迎接新生儿的到来,就是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