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厦门模式”列入全国推广清单

厦门日报 2020-12-15 09:16:22

2020-12-15 09:16:22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厦门模式’”等五项改革举措和经验榜上有名,向全国推广。

垃圾分一分,城市美十分。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住建部、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下,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持续稳步向前发展。

分类氛围不断浓厚

全市已经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四级书记”一起抓、“四套班子”合力抓、纵横统筹系统抓的垃圾分类工作局面,形成了全市“一盘棋”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90%以上,准确率80%以上。

分类体系完整配套

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四分类要求,全面配套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类硬件体系。全市现有835台分类转运车辆,390条转运线路,已建成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各1座,垃圾焚烧厂3座,大件垃圾处理厂4座,工业固废处理中心1座(满足有害垃圾处理需求),相对固定的可回收物资源化场所2个(陆海环保、建研院),形成“泾渭分明”的全程分类的生活垃圾管理硬软件体系。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16个配套政策文件,为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

分类实效明显呈现

实行垃圾分类后,吨垃圾焚烧发电量提高30%以上;垃圾日产量增幅明显下降(2017年以前年增长8%-11%,2017年以后年增幅约1%);日收集厨余垃圾700多吨、餐厨垃圾300余吨,全部得到资源化处理;日产4000余吨其他垃圾,大部分得到焚烧处理(日焚烧能力2850吨);今年9月,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日焚烧能力1500吨投产后,我市可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年产有害垃圾约200吨,全部进入东部固废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2020年回收利用率将达到37%以上。

“厦门模式”不断深化

我市坚持在垃圾分类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7年形成“五全工作法”在全国垃圾分类现场会上作了介绍,2018年形成“七个结合”在全国垃圾分类武汉会议上作了介绍。近期,我市进一步总结过去、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做法,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若干措施》(16条),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做进一步提升。其中重点有,一是高层住宅楼全部撤桶,投放点优化合并,推行定时定点投放,解决了精准督导问题;二是推行分类直运,解决了混装混运“老大难”问题;三是实行低值可回收物补贴,解决了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问题;四是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解决了工作推动力问题;五是从娃娃抓起,从小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链接】

全国46个重点城市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广州召开

据中国建设报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宣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12月10日至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好的经验做法,部署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会议全面总结了2019年上海现场会以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一是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切实从娃娃抓起、注重宣传引导,这些经验做法在各地复制推广,有力推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46个重点城市已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垃圾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加快养成。三是广东等省整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全省统筹、整体谋划、分类推进的工作模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转化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不断增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深刻认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切实提升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入学习领会《若干意见》,全面把握文件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会议强调,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标对表《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各地要针对生活垃圾分类中存在的设施短板等突出问题,加强分类设施建设,强化前端、中端、末端各环节的有序衔接。三是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共同建设美好人居环境。四是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设长效机制。落实“省级负总责、城市负主体责任”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快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细化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探索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

【他山之石】

广州:全面宣传引导打下扎实群众基础

广州市按照“全链条提升、全方位覆盖、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坚持高位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应超大城市发展和具有广州特色的垃圾分类路子。

早在2012年,广州市就确立了“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的垃圾分类原则,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宣传引导,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现在,广州已经形成了“家里分好类、定时拎下楼、定点精准投”的垃圾分类投放原则,“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专运”的垃圾分类收运原则,“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填埋兜底”的垃圾分类处理原则等三方面共识。通过多年持续不断的宣传发动和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对垃圾分类普遍认同和支持,对垃圾分类是城市文明水平的具体体现和低碳生活“新时尚”形成了共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此外,广州着力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点,自2014年起,广州持续推动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街(镇)、样板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涌现了一大批垃圾分类示范单位,行业示范引领作用显现。

深圳:

进入“强制分类”时代开出10万元最大罚单

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以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标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国家“无废城市”,努力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深圳抓顶层设计,建设多层次的法规标准体系。特别是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今年9月正式出台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创新建立“住宅区楼层撤桶”“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垃圾减量日”等制度,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进入“强制分类”时代,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发布后,深圳全市掀起垃圾分类大宣贯的热潮,持续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9月1日至12月7日,深圳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垃圾分类执法立案3918宗,拟罚款总额1230850元,已执行到位821650元,形成了有效震慑。

近日,深圳宝安区一家餐饮企业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交由非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收集运输处理,被城管执法部门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成为《条例》实施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温馨提示】

废弃玻璃、陶瓷瓶要去掉盖子,倒干净残余物体后投进玻璃陶瓷专用可回收桶,盖子投进可回收桶。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