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 下周起开始意向登记
厦门市2020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下周起开始意向登记,这是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的,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申请要满足什么条件?
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具体来说,若是家庭申请,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申请家庭应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若是单身居民申请,应是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且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无论是家庭申请还是单身申请,申请之日前都应是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其中,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与《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载明的户主和家庭其他成员完全一致。资产也需符合规定的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
房源在哪里?
岛内岛外均安排房源分配
此批次配租的房源岛内岛外均有。其中,岛内房源安排在思明区的万景公寓(二房型、三房型)、观音山公寓(一房型、二房型)、湖里区的高林居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湖边花园A区(一房型、二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岛内房源均为近期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退出的房源及此前各批次社会保障性住房选房工作结束后的剩余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岛外房源安排在集美区的华铃花园二期(一房型、二房型)、滨水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海沧区的海新阳光公寓(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同安区的祥平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三房型)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
>>提醒 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小贴士】
申请分配流程时间表
意向登记
符合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公开摇号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随机摇号,产生意向登记对象的申请家庭顺序号。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申请受理
根据摇号结果及是否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单列分配对象确定批次受理范围,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正式申请手续。
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