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着火”事件,副区长、局长等13人被问责!

新华社 2020-12-11 15:55:30

2020-12-11 15:55:30

上月

辽宁盘锦大洼区四营屯村的文女士

在网上传的一段小视频显示

她家水管里流出来的自来水

用打火机能点着

当地政府随即关停了

问题辖区的自来水井

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

图片

此前报道:

辽宁一村子自来水能点燃,联合调查组介入

“自来水可点燃”的原因找到了!

“自来水能点燃不是我考虑的”站长被停职!

本月10日,大洼区赵圈河镇扩容后的1000立方米蓄水池投入使用,恢复24小时供水。大洼区疾控中心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对水质进行了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事件发生后,盘锦市和大洼区纪委监委针对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迅速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给予原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诫勉谈话;

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党内警告处分;

原区水利局局长诫勉谈话;

现区水利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

原区水利局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现区水利局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局长职务;

现区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主任职务;

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现赵圈河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原赵圈河镇镇长党内警告处分;

现赵圈河镇镇长党内警告处分;

现赵圈河镇党委政法委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政法委员职务;

现赵圈河镇自来水服务站站长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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