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抓拍处罚高排放机动车闯限行1400多辆次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自去年底,我市对高排放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以来,共抓拍、处罚高排放机动车闯限行超过1400辆次。
去年底,我市发布了《关于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通告》,将国Ⅰ及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车、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这三类机动车定义为高排放机动车,并对这些高排放机动车制定限行措施和处罚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国Ⅰ及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全市道路上行驶。自2020年7月1日起,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在思明区、湖里区道路上行驶。高排放机动车闯限行的行为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市公安机关通过指挥中心监控平台,抓拍、处罚高排放机动车闯限行1427辆次,其中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1197辆次。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宇:落实情况到目前来讲还是比较理想的,接下来还是继续执行现有的有关规定,严格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
张宇表示,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只是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其中一个手段,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需要多管齐下,全方位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宇:现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纯电动化,另外还有在机动车年检机构年检,人员的管理上,我们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另外我们也有路检路查,还有遥感监测,一系列的手段来管理机动车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