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重点关注诺如、水痘和流感

厦门市疾控中心 2020-12-01 09:59:47

2020-12-01 09:59:47

根据我市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结合国际国内传染病疫情动态,经过专家会商评估,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厦门需关注的传染病为: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流感和新冠肺炎。重点预防伤害为:低温烫伤。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醒:


诺如病毒感染

诺如病毒胃肠炎是由诺如病毒感染引起的以消化道症状为主的传染性疾病。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是诺如病毒感染的高发时期。聚集性疫情和暴发的主要场所是托幼机构和学校。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措施:

1、勤洗手

饭前便后勤洗手,正确洗手,用肥皂(洗手液)和流动水至少洗20秒。看护人接触儿童前、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

2、喝开水

注意饮用水卫生,水要烧开后喝。

3、吃熟食

生吃的瓜果,最好洗净去皮,少吃凉拌菜,彻底煮熟肉类,尤其是贝类等海产品一定要煮熟煮透方可食用。

4、生熟分开

生熟食物要分开处理和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5、厨工管理

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集体单位要加强对厨工的健康管理。

6、避免近距离接触

患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要及时清理和消毒,清理时注意个人防护。

7、环境卫生

学校教室和居家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8、及时报告

各类学校等集体单位一旦发现胃肠道症状病例异常增多时,应及时将患者送到医院诊治并报告属地疾控机构。

水痘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初次感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以发热及皮肤和黏膜成批出现周身性红色斑丘疹、疱疹、痂疹为特征,皮疹呈向心性分布,以头部、胸、腹、背等部位多见。水痘传染性强,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或直接接触传染,容易在学校、幼托机构等人群聚集单位出现聚集性病例。随着气温的下降,近期处于水痘发病高峰期。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目前应注意采取多种措施预防水痘发生与流行,主要措施包括:

1、规范接种疫苗

适龄儿童按现有免疫程序接种水痘疫苗,目前推荐水痘疫苗接种程序是:12-24月龄接种第1剂,2-4周岁接种第2剂。未按程序完成2剂次接种者,建议补齐第2剂次,接种间隔≥3月;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不用手触摸口、鼻及眼部,咳嗽及打喷嚏要用纸巾遮掩住口鼻;少去或不去空气不流通、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去探视水痘患者或去水痘患者家玩耍。

3、保持良好生活方式

家庭与学校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衣物、被褥、桌面、玩具等注意清洁消毒。多参加户外运动,保证充足睡眠,均衡饮食。

4、出现症状及时就医

出现发热、不适、皮疹等症状,应规范佩戴口罩及时就诊,并告知医生接触史。

5、病后注意隔离治疗

就医并被诊断为水痘后,应遵医嘱居家或住院隔离治疗,直到全部皮疹结痂并不少于病后14天,方可返学返工。

6、学校、托管机构要加强水痘防控

学校、幼托机构要加强对水痘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和疫情监测,提高师生防范水痘能力;一旦发现水痘疫情,应及时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全力落实疾控机构提出的防控措施建议。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疾病,传染性强,主要通过空气中的飞沫、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或与被病毒污染物品的接触传播,流感容易在学校、幼托机构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发生暴发,且流感与新冠肺炎叠加感染,会彼此加重病情。监测数据显示:每年12月至次到2月是我市流感流行高峰期。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流感流行:

1、接种流感疫苗

各类人群特别是年龄大于60岁者、小学生及幼托儿童、患有各种慢性病或免疫缺陷者、居住在养老院或疗养院的人群、各种职业高危人群(如医务人员)、<6个月龄婴幼儿的家庭成员及看护人员请及时到附近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流感疫苗;

2、环境和个人卫生

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养成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或肘部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

3、注意个人防护

外出尤其是前往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务必规范佩戴口罩;

4、规律生活方式

注意均衡营养、保证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增强机体防病抗病能力;

5、及时就医隔离

如出现发热伴咳嗽或咽痛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居家治疗休息直到热退后2天方可返学返工,切勿带病上学或上班导致延误病情及疾病蔓延;

6、落实措施建议

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等人群聚集的高危场所要加强日常疫情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并落实好属地疾控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建议,防止疫情的扩散蔓延。

新冠肺炎

是由β属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引起,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为主要传播途径;接触污染的物品,封闭环境长时间高浓度气溶胶传播,人群普遍易感。以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肌痛、头痛、畏寒、味觉嗅觉消失等一种或数种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

近日,全球流行趋势无减缓态势,外防输入压力加大;全国多地出现散发病例,出现多处中高风险地区,局部小范围疫情风险大,多地在对进口冷链食品抽检时发现部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本,“由物及人”传播风险持续存在。

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新冠病毒感染:

1、远离中高风险区域

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境外输入形势不容乐观,请市民不要擅自出入境外入厦隔离酒店、分流中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和其他易接触入境人员的场所。

2、防止进口冷链食品“物传人”

到超市或农贸市场购物时,要加强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注意与他人至少保持一米社交距离,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可能被污染的冷链产品,如需接触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接触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

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分餐制,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4、疑病规范及时就医

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低温烫伤

低温烫伤通常是指高于人体温度的热源长期作用的结果。人体的温度在37℃左右,高于人体的温度如同“慢火炖肉”,长时间作用就有可能造成皮肤或者软组织由浅及深的损伤。常见的低温烫伤如用暖宝宝或者抱着热水袋睡了一夜之后,皮肤出现红斑、水疱、脱皮或者发白,又痛又痒等症状。此外,电热毯、电暖器、药用热敷贴等也可能会引起低温烫伤。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购买正规厂家的保暖设备。

2、热水袋、暖手宝等保暖品直接使用温度过高,可以裹毛巾使用或选择外部加绒加套的,且不宜长时间使用。

3、低温烫伤首先应停止其损伤持续过程,并用冷水持续冲洗20分钟至半小时,将升高的皮肤温度降下来,同时使毛细血管收缩,减少水疱的发生。

4、低温烫伤虽然表面看来不重,但实际上几乎都是深度烫伤,一旦发生,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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