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友为名实施网络诈骗 一男子获刑3年
近些年,网络社交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通过社交软件,结识朋友。但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您往往分不清,屏幕那端的是真心,还是谎言。近日,集美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
这位要求对方转账的网友,真名叫陈某龙,今年28岁,来自漳州云霄。去年10月到12月间,陈某龙通过一款叫做“SOUL”的社交软件,随机添加被害人邱女士为好友。两人在社交软件上越聊越热络,陈某龙还利用他人照片,伪造成自己的形象,诱骗邱女士和他发展成为所谓的男女朋友关系。渐渐地邱女士也放下戒备,越来越相信陈某龙。之后,陈某龙就编造资金周转不过来、治疗疾病、过户公证房产缺钱等各种理由,诱骗邱女士向他汇款。
集美法院刑庭法官 付福临:被害人信以为真,一步一步给别人转款,最终导致自己被骗了40多万。
今年六月,被告人陈某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陈某龙已经退赔了邱女士40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43万多元,数额巨大。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龙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集美法院刑庭法官 付福临:在这里我们就提醒,在网上交友要谨慎,特别是当对方向自己索要钱款的时候,更要谨慎,在没有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千万不要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