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施行:全领域全链条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厦视新闻 2020-12-01 20:02:41

2020-12-01 20:02:41

  12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作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的综合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将为我市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

  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厦门作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十大强市创建市之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近年来,也通过一系列举措激励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适应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要求,《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在立法过程中,通盘考虑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制度设计,对于所有类别的知识产权实现“全领域覆盖、全链条保护”,是《条例》的一大特色。

  市人大法制委秘书处副处长 陈贤贵:我们从促进知识产权的促进、运用、发展、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整体的制度设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为知识产权的进一步的创造运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为我市的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2019年,我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1.8件,居全省首位,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4倍。但是,我市仍缺少重大发明创造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技术支撑项目,发明成果转化率不高。为此,《条例》明确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措施,促进和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确立赋权管理制度,鼓励担当作为。

  市人大法制委秘书处副处长 陈贤贵:比如说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为知识产权的创作运用 提供代理、咨询、培训,包括贸易甚至维权的全链条服务。确立赋权管理制度,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激情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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