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海洋事业发展新方向:系列政策措施发布 助力建设国家海洋中心示范城市
推进厦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策的保驾护航。上午的大会上,我市发布了《厦门市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构建现代化的海洋产业新体系、打造创新型的海洋科技新高地等四方面提出18条措施,通过真金白银扶持,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助力厦门建设国家海洋中心示范城市。
在构建现代化的海洋产业新体系方面,《措施》提出支持海洋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特色渔业、打造渔村休闲旅游产业、壮大海洋文化创意产业5条措施。其中,《措施》明确支持海洋龙头企业建设,我市对企业开展并购项目所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认定为我市海洋产业龙头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经省级评定纳入国家特色小镇清单名录的,市特色小镇专项资金每个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在打造创新型的海洋科技新高地方面,我市将培育一批在海洋生物科技、海洋高端装备、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等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布局建设若干重大海洋科技基础设施:支持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总投资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海洋经济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总投资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对新获批的海洋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资助等。
上午的大会还发布了《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及《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力争到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30%以上,将厦门建成海洋强市,成为国家海洋中心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