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作者:巫喜丽(华南理工大学印度洋岛国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创新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城市是一种伴随人类社会发展不断演变的生命体。所谓城市更新,主要是指在城镇化发展接近成熟期时,通过维护整建拆除、完善公共资源等合理的“新陈代谢”方式,对城市空间资源重新调整配置,使之更好满足人的期望需求、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纵观国外,城市更新大体经历了从大规模的清除贫民窟运动到中心区小规模的再开发,从物质环境的更新改造转为街区社会、经济、人文等全方位发展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部分超大城市的陆域开发强度已远超纽约、东京等国际大都市,但也带来了环境污染、产业空心、交通拥堵等诸多“城市病”。“十四五”时期,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亟须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更新之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人文等效益融合共赢,打造更具韧性的幸福城市、活力城市、平安城市。
“十四五”时期,我国城市化道路怎么走?关键是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应更加重视健康和安全,推动将健康融入城市发展,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2018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提出“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当前,我国城市化水平持续提高,各类要素快速集聚流动,城市发展不能只考虑规模经济效益,必须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在以老旧社区和城中村为主体的城市更新行动中,人们在地下管网、停车场建设、托幼、养老、家政、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都有巨大需求。对此,要以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从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宜业的需求入手,由粗放型的大拆大建转向绣花式的精细化微改造,加快补齐生活设施短板,增强防灾应急功能,打造就近宜居生活圈,为居住片区人群提供完善的便民公共服务设施,吸引年轻人就近居住、低成本居住,增强城市活力。可通过公共空间的微改造,提高城市零散空间的有效使用率。建设选址灵活、离散分布的街心花园、口袋公园,与慢行交通系统交织构建城市停驻空间,促进面对面身心交流、缓解紧张压力、增强亲切感和人情味,打造不被遗忘的生活方式,维系长久的社会情感。
对于老旧厂区的城市更新行动,应强化产业导入,通过出台节约集约用地的城市更新政策,合理规划、配置有限的空间土地资源,重视产业配比,加快转型升级,布局匹配未来城市发展的重点优势经济产业结构,努力营造综合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活化利用工业遗产,把存量产业用地纳入提容增效范围,发展工业旅游,打造新型产业空间。通过传统产业园区的整体转型以及创新空间的嵌入,实现新旧功能转换,让“工业锈带”变为“城市秀带”。
城市空间是地方历史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是城市发展的立体博物馆,承载着城市的历史变迁、文化沉淀。在城市更新行动中应重视历史文化保护,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比如,在以打造特色文化街区为抓手推进老旧街区的城市更新行动中,可引导商业步行街、文化街、古城古街打造市民消费载体,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应顺应城市发展逻辑和文化传承,提高公共空间规划水平,加强城市风貌管理,不用简单统一的元素和建筑风格取代传统民居和风光,提高人文生活品质,展现独特的城市气质风貌,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可通过一系列文化旅游品牌塑造、公共空间语言景观的设计,在原有的文化土壤培育出城市的新气质和新活力,植入城市基因,构建宜业宜商宜游的城市空间,留住“乡愁”,让人们在不经意间就能触摸到城市的脉搏。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18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