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作出首个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厦门广电网 2020-10-28 12:34:09

2020-10-28 12:34:09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制度出台《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0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经依法调查取证,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10月22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向某医疗美容诊所依法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该办法出台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首个不予处罚决定。

今年9月,医疗美容综合执法检查组对某医疗美容诊所进行检查,发现该诊所存在部分项目价格未标明、未明确服务内容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诊所工作记录台账,发现该诊所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口头方式向客户告知具体服务项目、单价、总价,未发现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

检查人员对诊所负责人进行明码标价普法教育并指导做好整改工作,该诊所及时重新制作价格公示栏与配套的价格手册,清楚标明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价格等内容。

该诊所负责人表示,之前因对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了解不全、认识存在误区,导致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情形。在检查人员教育和指导下,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更加全面到位。对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该诊所负责人认为,这让目前经营遇到困难的商户感受到了监管和执法部门的关心和温暖,今后一定会按要求做好明码标价等工作,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记者: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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