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像厦门(四):设立台商投资区
1989年,继经济特区之后,中国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台商投资区。总面积为120平方公里的海沧、杏林台商投资区就是在那时设立的。
1989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海沧、杏林为台商投资区。
在特区刚刚创办时,台商就以各种形式前来了解和考察厦门的投资环境。1985年,第一家台资企业“三德兴”公司成立。此后台商投资厦门的数量逐年递增,到了1988年,更是形成了第一个台商投资的高潮。
这时,一位台湾学者发表了文章,指出闽南地区的文化、语言、风俗和台湾相通,政府不妨考虑建立一个“闽南投资区”以吸引台商投资。市委、市政府在经过认真研究之后,形成了“创办台商投资区”的构想——这一构想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首肯,并由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在福建沿海地区设立台商投资区”的请示。1989年5月,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及市辖杏林、海沧地区为台商投资区,享受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
三年后的1992年,国务院又批准集美设立台商投资区。特区的优惠政策就这样一步步扩展到岛外,也带动了岛外广大区域的发展。伴随着台商投资区的设立,来厦投资的台商数量也快速攀升。
而今,厦门拥有台企超5700家,历年累计实际利用台资112亿美元。作为唯一因台而设的经济特区,厦门,正在为两岸融合发展再探新路,打造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