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赶第二场酒 租车醉驾被逮
2020年10月16日凌晨,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公路同安收费站进行夜查酒驾行动。1时24分,民警发现一辆共享汽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现场对该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带至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据了解,当事人姓卢,是同安某酒店的厨师,下班后他和两个同事在酒店附近的卤料摊吃夜宵喝啤酒,期间接到晋江同事的电话,让他们去晋江喝酒。卢某和两个同事算了笔账,打车去要两三百元,租共享汽车开过去只要八十几元,卢某感觉自己也还没喝多少,为了省钱最后决定租辆共享汽车自己开去,结果刚到沈海高速公路同安收费站就让交警给逮着了,所幸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酒精会使得人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酒后驾车发生撞车的几率大大增加。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请珍爱生命,远离酒醉驾。
(记者:何鸿林 通讯员:赵鸿容 官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