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启动“先放后检”改革 进口原油通关按下“快进键”

厦门广电网 2020-10-10 17:11:30

2020-10-10 17:11:30

10月8日,在福建泉州斗尾港区靠泊的一艘中国香港籍原油轮上,厦门海关所属泉州海关关员第一时间完成现场核查、取制样,仅1.5小时后,该船26.5万吨原油开始卸载至岸边储罐,创造了该口岸最快开卸记录!这也是厦门海关首批按“先放后检”模式验放的货物。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于今年9月发布2020年第110号公告,规定自10月1日起,海关将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调整为“先放后检”。所谓“先放”是指进口原油经海关现场核查、取制样等符合要求后,企业即可开展卸货、转运工作;“后检”是指对进口原油开展实验室检测并进行合格评定。进口原油不用再等实验室检测结果即可办理提离手续,相当于企业运输原油和实验室检测由“串联”变成了“并联” 。新政策同时要求,实施“先放后检”的进口原油经海关检验合格、出具证单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此外,检验监管中发现存在安全、卫生、环保、贸易欺诈等重大问题的,海关将依法进行处置,并适时调整检验监管方式。

厦门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口原油‘先放后检’新通关验放模式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进口原油的口岸通关时间,减少在码头岸罐的占用时长,便利企业灵活安排管道原油货物卸载和运送。”

本次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的改革,对缩短进口原油检验通关时长,稳定炼化企业生产原料供应链,助推石化产业复工复产大有裨益。中化泉州石化公司王经理说,“海关推行‘先放后检’,在海关对进口原油取样后,进口原油船舶无需在口岸上等待原油检验结果即可办理提离手续,节约仓储和物流成本,码头运作效率也将得到提升”。

厦门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关将积极向辖区石化企业宣讲最新政策,积极推动“先放后检”作业模式落实落地,让更多企业畅享改革红利,促进关区石化产业快速发展。

(记者 陈悦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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