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一名社区主任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多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天(29日)上午,翔安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2015年8月,王某势当选翔安区某社区主任。为了垄断辖区新建工程的地材供应,他纠集被告人王某政、王某铃、王某秦以及10余名小组长和居民代表,两次纠集数十人阻扰某项目的正常施工,迫使施工方解除与他人签订的地材协议,转由王某势供应20余万元石子。同时,他们还从施工方自行采购沙子的总款项中,强行抽头9.6万元。
审判长宣判: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建筑材料供应,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强迫交易罪。
另外,王某势还对中标辖区小学和幼儿园新建工程的施工方,提出转包工程及供应地材的要求。遭拒后,王某势利用社区主任的身份,实施言语威胁,并纠集其他被告人以地材补偿款、巡防管理费等名义,强行勒索施工方40万元。此外,王某势还利用协助政府开展征地清表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款15万元。
上午,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判处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某势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4年3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