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察机关除恶务尽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近日,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颜某某等24人涉黑案、黄某某等19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两起案例,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优秀诉讼监督案例。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尤其是重大黑恶犯罪为重要工作,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引导取证76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3件403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2件563人,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10件12人。
亮眼的成效由有力的举措铸就。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延伸介入时间、类型、内容”的“三延伸”提前介入法,助力“线索清仓”;采用“三延伸”法介入涉黑恶线索64件,提出侦查建议160余条,公安机关据此对5个案件重新立案侦查。
强化法律监督,确保案件质量,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秉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理念,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不枉不纵。
严格落实审查制度,强化“破网打伞”。在办理涉黑恶案件的过程中,紧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政治荣誉,被免予或减轻处罚等关键环节,深入研判,深挖彻查,共计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67条。
坚持“打财断血”,强化对涉黑恶犯罪财产执行情况监督,已对专项斗争以来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列明清单,对其中涉及财产刑的涉黑涉恶案件34件238人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跟踪。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办案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运用检察建议书,助推“行业清源”,共发出检察建议37份,涉及社会治安、工程建设、金融放贷、旅游文化等行业领域,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强依法严惩,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深化深挖整治,确保除恶务尽。
案 例1
宽严有据灵活运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案情:2018年11月30日,由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颜某某等24人涉黑一案,由湖里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颜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1年至2年不等。该案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厦门市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重大涉黑案件,全案2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2006年开始,被告人颜某某利用宗亲、同村等关系,通过笼络乡邻等手段,逐步建立起以其为组织、领导者,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立以来,长期在海沧区青礁村一带,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确保垄断地位,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如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犯罪活动,并通过贿赂有关司法机关、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方式,为组织的存续及利益寻求非法保护,严重破坏地方的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涉案总金额达人民币5000余万元。
被告人颜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12项罪名,其余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
●点评:本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有3个难点:其一,涉案的部分犯罪事实发生在十几年前,证据的收集、完善存在一定的困难。湖里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与侦查机关加强配合,不断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
其二,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在时间紧、审查任务重的情况下,湖里区检察院严审细查,确保案件质量。此外,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庭前会议,力争将矛盾争议问题解决在庭审前。
第三,本案各被告人涉嫌罪名较多,量刑情节复杂。在提出量刑建议过程中,湖里区检察院加强对量刑规范的研究,充分听取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提出幅度刑的量刑建议,确保量刑建议得到辩方认可、法院采纳。对被告人的判决结果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办理过程中,正值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将认罪认罚制度写入法律。我市检察机关在总结2年认罪认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本案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
案 例2
精准打击“套路贷”
追赃挽损近百万元
案情:涉嫌7项罪名,涉案金额近1150万元……“黄某某等19人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行贿案”是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涉案金额最大、人员最多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3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龚某某注册成立公司共同从事高利放贷。被告人龚某某为主提供放贷资金,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共同参与放贷、雇请人员进行讨债收款等,逐渐形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计划地实施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经查,该团伙共计诈骗被害人1149万余元。
●点评:“套路贷”案件是近年兴起的新型犯罪,存在案情复杂、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等特点。面对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案情重大复杂的情况,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思明区检察院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工作。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刑事政策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及时、准确打击“套路贷”犯罪夯实基础。
发挥审前主导作用,深挖线索,“打伞破网”,扩大扫黑除恶战果。
综合施策“打财断血”,发出检察建议、工作函等,联动多部门形成追赃合力,并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敦促被告人认罪服法、主动退赃,挽回被害人损失近百万元。
分析总结“套路贷”相关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推动金融等行业整治,主动参与市域治理。
该案办案经验获省、市扫黑办充分肯定,经省、市委刊发,为办理“套路贷”类案提供了指导样本,具有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