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裸聊实施敲诈 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刑
近日,海沧法院公开宣判了我市首例以裸聊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7名被告人中,有6名男性1名女性,均来自福建长汀。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中旬,被告人上官某纠集其他6名被告人,在网络上对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作案前,由上官某提供笔记本电脑、手机、录屏软件、女子裸聊录像等作案工具。这伙人通过在网络评论区留下有“裸聊”等露骨内容的评论,引诱被害人添加他们的QQ,而这些QQ号的头像都被改成了年轻貌美的女性。在和被害人视频聊天时,这伙人就把事先准备好的女子裸聊录像发送给被害人,引诱被害人裸聊。一旦被害人答应裸聊后,这伙人就用录屏软件,把聊天视频录制下来。之后,这伙人还会把一个二维码发送给被害人,谎称让被害人下载一个专门的聊天APP,实际上则是盗取被害人的手机通讯录。
海沧法院法官:窃取相关的通讯信息 进而以发布聊天记录为要挟实施敲诈 通过网络手段 对现实生活中的QQ用户造成极大的恐慌 是恶势力犯罪集团
今年3月31日凌晨,7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查明的情况,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共作案98起,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76943.5元。
海沧法院认为,被告人上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通过网络引诱不特定人员裸聊,并以发布聊天记录为要挟实施敲诈,均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法院一审判处上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