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临检前忙换座 民警火眼金睛秒识破
9月6日凌晨2时20分许,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正在同安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闽E牌照的面包车行驶到临检区前突然停了下来,透过前挡玻璃,民警清晰地看到车内驾驶位上一名男子与副驾驶上一名女子正慌张地调换座位,民警立即上前拦下这辆车并打开车门,不料一股浓浓的酒味迎面而来,民警遂要求两人下车接受检查。
经查,车上男子姓曾,女子是其妻,车上再无其他人员。由于刚才换座太匆忙,曾某甚至来不及穿鞋,光着脚下了车,而驾驶位上还遗留着他的一双拖鞋。尽管如此,曾某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始终拒绝承认刚才是其驾车。民警对曾某进行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01mg/100ml,民警又将曾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曾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73.1mg/100ml。
民警将曾某夫妻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并调取了6日凌晨该面包车沿途行驶的监控,监控画面显示凌晨时段该面包车确系曾某驾驶无疑。在强大的证据面前,曾某对自己凌晨醉驾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其醉酒驾车的事实。原来,曾某是一名汽车修理工,在同安帮一名车主修完车后就去住在同安的姐姐家休息,期间吃夜宵并有饮酒,因其妻6日白天要上班,曾某就心存侥幸驾车与妻子从姐姐家出发准备从同安上高速回漳州,车行驶到同安收费站前时,曾某发现有警察临检,因害怕被查获才临时与妻子换座,不想执勤民警眼疾手快,逮个正着。对此,曾某夫妻懊悔不已。目前曾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厦门高速交警提示:酒醉驾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饮酒后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控制车辆能力减弱,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重,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记者:何鸿林 通讯员:郑锦阳 林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