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获50%补贴

厦门网 2020-09-09 07:27:29

2020-09-09 07:27:29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获50%补贴。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推动厦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财政局制定了《厦门市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方案(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对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给予财政补助。

此次《方案》针对的是《厦门市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日,即2000年3月9日前竣工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以下简称老旧电梯),且在2015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开工,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老旧电梯所在梯位的住宅存在应缴纳而未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除外。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和别墅及已售公有住房的老旧电梯,也不适用本方案。

根据《方案》,老旧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应指定一名业主负责组织协调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相关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上述工作。

据了解,更新改造前,老旧电梯应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改造更新电梯应经该梯号(幢)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更新改造后的电梯应依法进行监督检验,并将更新改造的电梯资料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更新改造老旧电梯具体如何补贴呢?根据《方案》,更新电梯按更新资金(包括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费用)的50%予以财政补贴,但不超过以下标准,即停靠12个楼层的补贴13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4万元;改造电梯按改造资金(包括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费用)的50%予以财政补贴,但不超过以下标准,即停靠12个楼层的补贴8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2万元。同一台电梯只能享受一次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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