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申报工作启动 最高补助50万元

厦视新闻 2020-09-06 19:48:28

2020-09-06 19:48:28

记者从市体育局了解到,2020年度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最高可补助50万元。

今年3月,市体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厦门市社会力量承办市级运动队资助及奖励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力量与体育部门合作共建运动队,共同培养运动员,承接参赛任务。目前,本年度资助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启。根据办法,申报对象为具备项目实施能力,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申报对象需具备项目开展所需的训练场馆和器材设施,同时能够根据运动队梯队建设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教练员,并具备至少2个年龄段的运动员梯队。资助标准将按照申报项目前一年实际投入的经费30-50%予以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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