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实现按月支付

厦视新闻 2020-09-01 20:15:17

2020-09-01 20:15:17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从8月28日起,我市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原来的按季度支付调整为按月支付。也就是说,今后,无房职工每月都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我市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实现按月支付

据介绍,从8月28日起,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由按季度支付调整为按月支付。之后每月10日左右,系统自动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签约银行卡。对于在8月28日之前签约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系统将一次性支付本季度7月、8月的房租,后续则按月支付,每个月职工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000元。

年底前职工可用微信办理公积金业务

目前,我市职工在厦门住房公积金个人综合服务平台、厦门公积金手机APP、i厦门、e政务自助服务终端上都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下半年我市还将增设微信平台办理公积金业务。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级调研员 张国仁:主要是群众有呼声,不用等到一季度,每个月都可以拿到(公积金来支付)租金,(无房职工)资金周转方面就方便多了。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加“不见面”审批项目,为企业和群众减负,并及时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企业政策,企业可以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截至6月30日,共有163家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到今年年底预计可减少支出超过900万元;366家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预计可减少阶段性支出8809.87万元。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