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在地铁保护区违规施工 一企业被罚三万元
施工方没有取得审批手续,就擅自在地铁保护区内开挖施工。近日,交通执法部门及时制止并查处了这起擅自在地铁保护区内施工建设的违法案件,涉事企业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8月8日,市交通执法支队轨道大队接到轨道集团运营分公司地保巡查人员的举报说,在地铁2号线东孚站与天竺山站之间的地铁保护区内,有两台挖掘机正在违规作业。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看到,施工人员已经挖开出一条长约90米,宽约12米,深1米左右的深沟。而他们施工的地点,正处于地铁2号线运营轨道的正上方。
轨道集团运营分公司地保巡查人员 张开颜:不能施工,因为下面是轨道运行,这可能危害到地铁安全,旁边的话可能会有地铁的配套,管线什么的,你也不允许开挖。
交通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这个项目是某成品油管道改迁工程,施工单位是某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当被问及这个施工项目是否已经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及备案手续时,施工方负责人表示,因为赶工期,他们就先动工了,相关手续都还在申请中。对于施工的安全性等方面,施工方也无法拿出安全评估方案。
交通执法人员当场制止了两台挖掘机继续施工作业。执法人员表示,地铁轨道正上方左、右五十米的范围内,都是轨道的安全保护区。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私自在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新建、改建建筑物。
市交通执法支队轨道大队执法人员 庄玮炜:根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 在地铁安全保护区作业的时候,要制定相关的安全保护方案,并向轨道交通运营部门报备,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动态监测,才能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目前,市交通执法部门已经责令这家涉事企业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做出了罚款三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