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代表建言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坚持问题导向 争取更大成绩

厦视新闻 2020-08-23 21:03:22

2020-08-23 21:03:22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前往两岸金融中心指挥部、金圆集团进行实地视察。

据了解,《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规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当前,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按照“建成服务两岸、辐射东南亚、连结‘海丝’、面向全球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定位,高标准推进片区规划建设和产业招商工作,片区“一核、两带、五组团”产业布局日益成型。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实施,及时出台适应金融创新的各项配套政策,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突破,同时拓展区域性金融中心服务范围,吸引更多差异化、专业化的两岸金融服务机构、优质金融产品入驻厦门。

市人大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张永欢:建议政府应该下大力度,加大引资力度,扩大总部聚集效益。

市人大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黄鸣鹤:包括金融安全、金融纠纷,在一些空白的地方,我们可以先行先试,摸索出厦门的经验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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