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家破产法庭在厦门中院挂牌成立
今天(8月18日)上午,福建省第一家破产法庭——厦门破产法庭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厦门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将朝着专业化方向迈进,助力厦门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为厦门破产法庭揭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通过远程视频见证仪式。
破产制度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世界银行评估全球经济体营商环境的一级指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厦门破产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包括,厦门市辖区内所有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及其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和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厦门破产法庭的成立,将有力助推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市场危困主体、实现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整合利用市场资源的功能和作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表示,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厦门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受理和审批的案件,年均占全省40%以上,先后审结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典型意义的破产重整案件,积累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希望厦门法院以成立破产法庭为新起点,大力推进破产审判,为企业提供精准便捷的司法服务,开创破产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现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签订协议,共同建设厦门国际破产法研究中心,不断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