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年·厦门篇(一):居民变股东 昔日“城中村”捧出“金饭碗”
《丰年》系列报道结束了漳州篇的报道,今天(13日)我们一起回到厦门。“城中村”作为城市中心地带的“城市角落”,厦门因地制宜,对“城中村”进行合理改造与开发,把“城市角落”变成“城市亮点”,实现产城人共同发展。今天我们就去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看一看。
高档公寓楼、酒店、购物中心和商务写字楼,如此体量的城市综合体并不是哪一个开发商的杰作,而是用枋湖社区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开发建设的项目,背后的股东就是枋湖社区居民。社区里老一辈的居民,年轻的时候大多在这片土地上耕作过,年轻一点的小伙子们,则戏称这里曾是一片“野猪林”,而如今,这里成了厦门岛内最大的社区发展用地项目——枋湖社区发展中心乐群广场。
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居委会主任、枋湖社区发展中心项目负责人 苏辉明:我是2006年7月份回社区当主任,原来我们村就是相对也比较落后,在“城中村”里面也算经济落后的一个村,那人口也比较多,总的原住民有7000多个人。
苏辉明,是土生土长的湖里枋湖人。2006年,他不顾家人反对,从企业老板转行成了“小巷总理”。
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居委会主任、枋湖社区发展中心项目负责人 苏辉明:自从2006年回社区以后,就逐步完善我们社区的管理体制,然后从发展,还有争取我们政府给的优惠政策的落实,从这一块开始慢慢转变我们整个村的村容、村貌、村集体收入。
苏辉明说的优惠政策,是厦门市委、市政府给予被征迁居民的发展政策,社区居民有着人均30平方米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面积。作为社区带头人,苏明辉想到‘化零为整’的办法,用好大伙手中的资源,形成可持续发展。
定下了这个思路后,2011年,枋湖社区经过社区代表大会表决,将居民手中的发展用地面积转化为股份,建设社区发展中心,并成立鑫枋湖乐群投资有限公司,以企业化运营的模式负责集体股份管理,居民从收租的房东,摇身一变成了股东。
三明电视台记者 陈诗:我手上的这本股权证的主人叫王树,他是一位九岁的小学生,从一出生他就成为了股东,在枋湖他是最小的一位股东,在枋湖7000多位居民当中是人手一本这样的股权证。2011年,由社区牵头,和居民共同成立了枋湖发展中心,居民们的日子也发生了变化。
枋湖社区的居民祝增法,老婆残疾,孩子在上学,他还要赡养家中老人,之前的生活来源全靠他打零工。现在,他不仅是枋湖社区发展中心项目的股东,同时也成为物业公司的第一批保安,有了稳定的收入。
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居民 祝增法:我以前是做搬运工的,跑来跑去哪里有事(做)哪里去,所以说比较辛苦。现在我这里也有两个人的股份,现在工资还有四五千,现在就是说生活条件也好很多。
如今,枋湖社区发展中心已经成为厦门最大的集体资产高收益项目,社区集体资产翻了100倍,去年股东人均收入近2万元。
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居民 曾建设:(分红)有一个人一个月一千五,我是很满意,生活有保证。
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居民 刘永富:以前的环境不好,现在环境比较好,以前枋湖最早的都是石头路,现在都是柏油马路,道路也比较宽阔
人人成股东,家家有分红。从昔日杂乱无章的“野猪林”,再到如今居民捧上“金饭碗”,“城中村”改造,拆的是“村”,变的是“城”。集体经济发展思路的创新升级,让“富民快车”开进了社区,也让共同致富的梦想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