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陈清洲

文明厦门 2020-02-19 22:00:00

2020-02-19 22:00:00

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于福建厦门,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2009年调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曾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教导员。现任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教导员。

他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曾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厦门市劳动模范、正规化建设先进个人、厦门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民警”、“十佳交警”等荣誉。

荣获“时代楷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劳动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2016年12月26日,中宣部授予“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中宣部负责同志为陈清洲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章和荣誉证书,公安部负责同志为陈清洲颁发了“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和荣誉证书。厦门寻梦乐团为鼓励清洲战胜病魔,特地创作歌曲《轻舟》,为正住院治疗的英雄送上了一份特别的新年礼物。

2017年11月,荣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