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入选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商务部提出的《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包括厦门在内的28个省、市(区域)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根据文件要求,试点地区要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
一直以来,我市积极推动和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先后获批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近年来,服务贸易保持了较快增长,服务贸易顺差保持全国领先。
数据显示,2019年,我市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为99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全国增速为2.8%),是全国少有的服务贸易顺差城市。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影响,我市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上半年计算机服务出口、知识产权使用费和专业管理咨询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逆势而上,实现较快增长。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当前我市以建设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服务贸易各领域制度创新,出台实施方案,目标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品牌,力争成为全国服务贸易出口顺差型示范城市。
据介绍,未来我市将从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完善政策体系、健全统计体系、创新监管模式、打造厦门特色服务品牌等十个方面工作进行重点推进,培育服务贸易新增长点,为我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