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级法院宣判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今天(29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蔡某键纠集被告人雷某彬、蔡某敬、黄某丽等十人,以“行规”等虚假理由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借款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实施诈骗,当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债务和高额利息时,该犯罪集团就通过实施张贴海报、拉挂横幅、播放高音喇叭等违法犯罪手段,逼迫被害人归还虚高债务或高额利息。此外,该犯罪集团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恶意侵占被害人房产。
上午,厦门中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本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蔡某键等11人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或收购房产之名,实施诈骗、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犯罪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诈骗金额高达五百多万元,社会影响恶劣。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键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其余10名被告人中,5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5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另对蔡某键等四名被告人并处罚金四十万到七十万元。
法官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案件。这一类型的案件中,犯罪分子惯用假借贷款的名义,非法侵占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财产。市民在借款、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 张海:首先要选择一个正规的借贷机构去借款,第二,需要有一个防范的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还有相关房屋的证件,不要交给这些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