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厦门人均收入保持增长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居全省第二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7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9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82元,同比增长3.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39元,同比增长1.5%
今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民生得到较好保障,居民收入水平保持稳定。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近日发布的数据信息显示,2020年上半年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7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4%,增幅排名居全省第二位。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上半年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7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9元,增长1.8%。其中,工资性收入21666元,增长4.8%;财产净收入3714元,增长1.8%。
抽样显示,2020年上半年厦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8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5个百分点,排名居全省第二位。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442元,增长7.1%;财产净收入818元,增长7.0%。
上半年,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3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增幅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749元,增长4.5%;财产净收入3394元,增长1.4%。
不过,从调查情况也可以看出,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比起往年有所下降。上半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592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80元,下降4.8%,但对比一季度,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呈现稳步回补的态势,降幅已收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