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海沧殴打男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7月7日21时许,厦门市公安局嵩屿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海沧某小区内有一男童被殴打。接警后,嵩屿派出所到场处置并受案进行初查。
经查,7月7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8岁,家住海沧区某小区17楼)因家门口被几名未成年人恶作剧泼水、按门铃,从住处追出,在乘坐电梯追至15楼时,遇到被害人严某某(男,12岁)。陈某认为严某某有参与泼水恶作剧的行为,在电梯里以扇巴掌、掐脖子等方式对其殴打。期间,陈某将严某某带出电梯后又折回,并欲在电梯内再次殴打时,被同乘电梯的邻居制止。
7月10日,海沧分局依法对该案立为刑事案件,并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谢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