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调整: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00元
今年的7月,我国各大城市的公积金缴存规则也迎来新的调整规则。7月1日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都有所变化,此次调整将延续到明年6月30日。
据悉,2020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4048元,不得低于170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面,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若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也有变化,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5772元,下限仍为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