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两部门发文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厦门进一步放宽放开落户政策

厦视新闻 2020-06-29 20:27:47

2020-06-29 20:27:47

28日,福建省公安厅、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提出十三条措施。根据这份措施,厦门将进一步放宽放开落户限制。

《措施》提出,进一步放宽放开重点城市落户政策。福州市辖区、厦门市缩短参加城镇社保年限,取消连续居住年限要求,在原有政策规定基础上,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规定条件。其中,厦门市区分岛内、岛外制定梯次化落户政策,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要求不超过3年,放宽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

此外,《措施》还提出探索实施促进城乡就业创业的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落户限制、促进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权利、推动居住证制度扩面提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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