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加大对新精神活性物质查缉力度

厦视新闻 2020-06-26 19:44:43

2020-06-26 19:44:43

26日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今年的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相关部门积极查办涉毒品犯罪案件,在这些毒品案件中,犯罪网络化的特征日益明显,新型毒品须警惕。

今年以来,厦门海关陆续在国外进境快件中,查获夹藏在零食、糖果和衣服中的各类毒品,比如大麻、大麻油和含有大麻成分的软糖。海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寄递渠道进境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由于伪装性更强,已经成为毒品走私新趋势,需要引起更多关注。

厦门海关缉私局侦查二处处长 王慧敏:一个是走私大麻进境案例增多,主要是从北美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邮寄递的渠道进入境内,第二个特点就是,新精神活性物质渐渐增多,这个新型毒品危害是非常大的,每两毫克的芬太尼,就足以致死一个成年人,所以大家都要警惕。

数据显示,2019年到2020年6月22日,厦门海关缉私局共查办毒品走私案件31起,现场查获各类毒品约1082克。接下来,厦门海关还将继续强化监管查缉工作,积极与地方禁毒部门合作,做到情报共享、信息互通、共同打击。

厦门海关缉私局侦查二处处长 王慧敏:主要是提高查检的力度,可以用人对邮递进境的物资物品进行查验,通过我们的研判,来查这些夹藏在货物当中的一些大麻和药制品,第二通过机器进行查验,第三个我们现在还有专门的缉毒犬,通过这三项措施,来加大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查缉力度。

近一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新收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达到191件。虽然新收案件数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8%,但是大宗毒品犯罪增多,而且,在这些毒品案件中,犯罪网络化的特征日益明显。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平台相互联系、支付毒资,并通过快递寄送毒品,让毒品犯罪更加隐蔽。

法官也提醒说,毒品不仅摧残吸毒人员的身体健康,还常常会诱发其它犯罪。而且,贩卖毒品在数量上没有门槛,只要你实施了这一行为,就已经触犯了刑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 王敏重:从法律的规定来看,贩卖毒品它只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都是一种贩卖,也就是你不管贩卖多少,0.0001克,甚至是很微量的,只要能鉴定出来有毒品的这种东西,都是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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