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惠台60条”实施细则出炉:3129名台胞已申办居住证
市委台办18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这标志着由80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的厦门惠台60条实施细则正式出炉。此举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落深落细落实国台办、国家发改委惠台31条措施和省惠台66条措施的一个重要举措。
厦门惠台60条实施细则出炉
实施细则分为五大板块,包括经济交流合作23条,社会文化交流合作10条,台湾同胞在厦学习实习3条,台湾同胞在厦就业创业7条,台湾同胞在厦居住生活17条。在每条措施之后明确了具体政策、申报条件、应提交材料以及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办事流程,这将大大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台胞还可在厦门台办微信公众号的菜单政策解读一栏查阅《实施细则》。
3129名台胞已申办居住证
据了解,厦门惠台60条出台5个月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9月18日,我市共有3129名台胞申办居住证,成为大陆申办台湾居民居住证最多的城市。此外,已有985名在厦65岁以上台胞成功办理敬老卡,台胞凭台胞证从市民通道前往鼓浪屿,已超2万人次。
厦向台胞推出近3000个就业和见习岗位
在此期间,海峡百艺计划作为海峡两岸文化影视产业交流的重要纽带落户厦门,计划引入100位台湾影视从业人员。在鼓励台胞在厦就业创业方面,市、区均已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向台胞推出近3000个就业和见习岗位,允许台商个体工商户在厦经营,195名台胞获评台湾特聘专家和台湾特聘专才。
此外,市卫计委出台《关于台湾服务者在厦门设立个体诊所有关规定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独资设立个体诊所;市教育局出台《厦门市台湾中小学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台生申请奖学金给予明确规定;台湾青年入住公租房和思明台青公寓。
为进一步深化惠台措施,提升落实成效下一步,我市将建立督导机制,对厦门惠台60条具体举措的落实情况进行成效评估,确保出台一条,落实一条,见效一条。
(新媒体编辑:陈乃嘉)